三月 30, 2007
基金销售应考虑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
由. Min Wu 将文章归档于 others

此前,证监会在2月初已就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》公开征求意见,而据业内人士介绍,还有多部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规定和指引即将陆续出台。关于基金销售的法规正在逐渐完备。
30日征求意见的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一方面应对基金产品给出风险评价,另一方面,还要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,制定科学的方法来确定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。这些已条款细化到调查问卷应该包括的基本内容。
目前基金行业内的销售主要是有银行、券商等机构来完成,如果这些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,对于基金公司来说不是难题,但由于代销机构对基金的了解参差不齐。我在农业银行就看到过一些银行职员,根本说不清代销的几只基金有什么区别,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这一项,怕是没有代销机构在做。
证监会说,这一《指导意见》是为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,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。
相关:第一只成功采用"比例配售"发行的基金31日公布其配售比例。这只发售一天即宣告提前结束的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配售比例为56.53%。
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是第一只触发"比例配售"条件的新发基金,其募集的有效认购申请资金共194.57亿元,超过了招募书设定的110亿元募集规模上限。投资者每1万元认购资金只能买到大约5653分基金份额,余款将退返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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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销售 比例配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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